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届四川省文
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推选 标准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每校限报 1 户, 并将报送材料纸质版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具体材料清单附后)邮 寄或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思想工作处,截止时间:2017 年 4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zc610041@163.com。我委将择优推选 10 户文明家庭上 报“省推选办”。
邮寄地址:成都市陕西街 26 号,邮编:610041,联系人: 欧阳辰晨,电话 028—86110042。
根据“省推选办”要求,请各高校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 及时报送以下推荐材料:
1. 家庭详细事迹(不超过 3000 字,含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要求:事迹材料要以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导向,突出好家规家训,彰显时代新风。
2. 四川省文明家庭推荐表(表格见附件,含电子文档和纸 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必须盖学校党委章。
3. 每个候选家庭 1 分钟的广播节目、1 分钟的电视片。 要求:将文件刻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或将文件打包压缩后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4. 一票否决的审查情况(校级各部门审查签章的推荐报告, 含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提交《XXX 党委关于同意推荐 XXX 家庭为四川省文明家庭的报告》,党委红头、落款、盖章。表述 中要说明:学校党委向学校纪检部门、信访处、保卫处、后勤处、 校医院(具体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征求了意见,经严格审核, XXX 家庭无信访举报反映,无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参与邪教组织或邪教活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等行为,不存在“一 票否决”的情况,符合四川省首届文明家庭推选条件。
5. 基层公示的情况(照片资料)。 要求:在上报前,必须在学校网站主页、新闻媒体或候选家庭所在社区、小区等平台,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将公示情况拍 照,以图片文件格式连同其他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各市(州)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 办法》(文明委〔2016〕4 号)部署要求,根据我省 2017 年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省文明办决定开展 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更加注重家庭、注 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推荐,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让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在全社会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 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推选名额
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共设名额 100 户,从各市(州)和有 关行业系统推荐的候选家庭中择优确定。
三、推选范围 主要成员居住地、生活地在四川境内的家庭。 四、推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 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 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 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 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 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 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 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 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 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 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 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 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 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 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 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 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 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 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 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 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 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 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 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 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 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 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 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 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 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 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四川省文明家 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为四川省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 品德的其他行为。
附件:四川省文明家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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