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6〕64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浙江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成消安办〔2017〕5 号)和成都市教育局《2017年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成教安〔201 7〕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春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第一”理念为根本,明确和强化责任为核心,健全和落实制度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为关键的学校安全管理体制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切实做好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反恐防暴安全、安全教育、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涉校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隐患排查和认真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项不安定因素,各二级单位务必在开学时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重点检查门窗、水电、消防、燃气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对重大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整改。学校综治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食堂、实训中心、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各施工工地等。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针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二)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灾、防暴恐、防电信诈骗、防盗、防传销、食品卫生、消防和交通等安全工作。
1.各二级单位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了解师生对一些国内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情况。
2.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发现不安定涉稳因素并及时化解,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并通报保卫处。
3.防盗工作。请全体教职员工务必增强防盗意识,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贵重物品、现金等切勿存放在办公室内。
4.防火工作。要防止电源、电线、易燃物和电器等失火。停用电器时,应随时切断电源。
5.各级网络实行专人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及时过滤有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6.各学院在学生返校后,要认真清查学生报到人数,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着力培养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安全的认识,把有关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让每一位同学知晓。
(三)做好在建、改建工地施工安全工作。
1.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方案,做到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完备、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齐全,确保安全施工。
2.师生员工不得在隔离现场及附近区域逗留,不得攀爬工地的隔离板和建筑物,不得扒开隔离板。严禁进入工地和隔离区现场,如需进入,须向基建处、后勤处或施工管理方申请,同意后方可进入。
3.施工期间校园人员复杂,各二级单位应加强防盗工作。针对校园施工的安全教育,各单位需开展师生员工施工专项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做好消防工作。
4.各施工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各施工场地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设围栏,制作警示标识标牌,严格按照施工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研究部属,层层抓好落实。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重视和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因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工作实效。
学校综治委和各二级单位要通过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并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形式,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手册等方式,加大开学季我校安全重要性、必要性、操作性、实施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并通过案例警示、典型引领等手段,提醒广大师生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学习和工作。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1.严格落实三级保卫专职人员值班制度。学校保卫处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校园的值守、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三级保卫专职人员值班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要按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2.做好学校安全自查和督查工作。各二级单位于2月17--23日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将于2月27日—3月3日开展全面的安全督查工作,针对各二级单位在自查中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全校范围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四)及时报送安全自查情况。
1.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以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于2月23日17:00前交到保卫处综治调研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1325294673@qq.com)。
2.报送地址:保卫处 综治与调研科。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84616129
应急值班电话: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十陵派出所电话:84600009
基建处管理电话:028-84616322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uploadfile/2017/0221/2017022109071024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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